要命!昨天看完這本書害我好想再度出發...
當然我們背景不同條件不同,經歷不可能相同
論年紀論才華論旅行的長度與深度,我都要微弱得多
但是她寫出旅程中,我也隱隱感到的那些自我轉變。
「在西班牙,我開始享受到我活了二十四都沒享受到的滋味。那種被追求,被喜歡,被當成女生的滋味。」
「我在台灣那些挑釁的眼神,在這裡被解讀為直率,我在台灣那些強勢,在這裡被解讀成自信,有想法。」
不如今天就來大爆料,我的感情怎麼辦這件事。(擺明了硬轉)
開店一周年後不久,我的那段戀情滿十年;同年十二月,戀情告終。再過一年多,在Facebook出現婚紗照,Damn!同年租約到期,我收店、收拾行李,躲到歐洲。
經歷了十年戀情這種東西的副作用,是我已經不知道該如何認識、喜歡上新的異性,各種程序對我來說根本陌生極了;我曾一度後悔,氣自己不夠珍惜不夠隱忍不該放手,也曾為朋友介紹跟我壓根不合的異性另結新歡而莫名在意許久。
重點是,我其實擔心再也不知道要愛誰,或不會有人再愛我。
剛到歐洲的時候我一樣彆扭,認定了老外只愛鳳眼東方女孩,我這種卡在中間的乖乖逛景點記筆記就是了。
直到與蕭的義大利巴黎之旅,才恍然大悟,是我自己沒有把心打開。
有人請喝酒我不喝,有人搭訕我以為問路,這種笨蛋是想談什麼戀愛?
於是我們花半天做了個練習:坐在米蘭路邊的咖啡吧,若是與路人眼神對上了就不要移開。哈哈超好玩的,大部分對方會綻放友善的笑容,感覺就是與人連上了線接上了電,噢我甚至還勾到一個帥哥對我們招手唷嘿嘿!
當然我還是聲明,恍然大悟之後並沒有讓我因此變成獵艷高手啦,只是知道了其實身高體重髮型裝扮根本不是問題,所謂魅力之於人,真的要散發出來了才算數。
儘管此時大概還是需要更多的恍然大悟才能夠愛上誰,或被誰愛上,但至少心情上是覺得無限可能,而非絕望慘澹,就還算夠了吧我想。
2 則留言:
你看看~你也開始寫了阿!
是不是新版型寫起來很有感覺?
你很離題耶我難得大掏心!
不過確實舊版時常令我困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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